Article 13

In force

一级保护区为核心景区,包括镜湖、环湖路内侧和火山地质遗迹剖面。

除在二级、三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一级保护区内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镜湖游泳;

(二)投食喂鱼、捕鱼、放生;

(三)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水或者倾倒废弃物。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