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Chapter 3 安全运营与服务Article 28In force机场管理机构对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进行统一管理,维护机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保障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