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新建天然气管道需要与现有天然气管道连接的,现有天然气管道权属单位应当予以支持。现有天然气管道应当逐步实现相互连接。

天然气管道相互连接应当符合天然气发展规划,保证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营,保障天然气用户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