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