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区内河管理实行名录制度,由市区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市区内河名录应当包括市区内河名称、起止点、管理事项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