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组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公民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无偿献血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