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做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职权,由市、旗县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