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协调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机关,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