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Amended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