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负责。

相关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负责。

相关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