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北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织单独编制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