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和使用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废气净化装置和排放通道等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保证日常使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