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因建设工程施工造成燃气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与应急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并协助进行抢修。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