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河流生态空间管制的需要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界限标准,按照生态优先、应保尽保和强化管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穿越城市、镇、村庄建成区的河段,应当在河道岸线外侧划定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区域作为河岸生态地保护范围;其他河段应当在河道岸线外侧划定宽度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作为河岸生态地保护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