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

联席会议由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定期召集。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