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华侨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和解或者申请调解;

(二)向侨务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三)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四)申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华侨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