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自颁发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依法审核办理。

《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得涂改、出借、出租、转让。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