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自治州应当加强通晓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藏语言文字纳入干部职工的培训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