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宗教活动场所悬挂经幡,摆放石刻经文、佛(图)像、石画像等不得影响公共安全、交通安全和城乡容貌。

禁止在公路桥梁、城市河道、通讯电力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上悬挂经幡,摆放石刻经文、佛(图)像、石画像等。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