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隶属于区的,由区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市政府审批;隶属于县的,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