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餐饮垃圾,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食堂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
家庭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皮果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惰性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环境无害的无机组分,包括混凝土、土渣、煤渣、灰渣、砖瓦、碎石块、废砂浆、泥浆等。
Local Regulations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