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坚持地域统筹、科学选址、集中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并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选址方案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征求周边居民、专家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鼓励结合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建设集约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利用环境园。
Local Regulations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