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理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召集成员(代表)大会,拟订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执行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制定并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日常事务等工作。

理事会成员一般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选举产生。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