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常委会拟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自治条例案,应当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常委会拟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单行条例案,一般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对于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作部分修改,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只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和交付表决。对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或者主要问题认识不一致的,也可以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