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委会提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原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委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

Local Regulations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