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名录管理。

列入名录的湿地应当明确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主管部门、管护责任单位等内容,重要湿地设立保护界标。

湿地名录应当根据湿地调查和动态监测结果定期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