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下列房屋安全责任:

(一)按照房屋设计结构、功能和用途使用房屋;

(二)采取检查、维修、养护以及防治白蚁等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装饰装修房屋;

(四)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治理危险房屋;

(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房屋安全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