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保证其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 件,保障其充分的休息和娱乐时间,培养其良好的生活与学习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禁止溺婴或者以其他方式残害婴儿,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