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发展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组织对家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