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及时予以公布,供公众查阅:

(一)通过同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通过其他方便公众查阅的方式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