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公共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行驶,但行驶至路口有导向车道的,按照导向箭头所示方向行驶。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