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各级爱卫会应当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符合卫生标准的,授予其相应的卫生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不得被评为文明单位;对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或者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