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藏药新药、藏医特色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保护传统藏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生产传统剂型藏药成方制剂,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剂型藏药成方制剂、藏医特色产品,发展藏医药产业。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