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大型旅游活动以及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编纂旅游宣传资料等工作,重点介绍本地历史沿革、自然资源、风土人情、典故传说、名人及名胜古迹、特色产品、旅游服务设施等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本地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文化等的宣传、推广。鼓励媒体投入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资源,用于旅游形象、文明旅游等宣传推广。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