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列入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审批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