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该水域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将其作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