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和车辆清洗设施,硬化进出口路面,在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防止尘土、污水污染环境。

垃圾中转场所应当二十四小时开放,确保生活垃圾随到随收,及时清运。

Local Regulations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