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委员会成立专家委员会,由规划、文物、文化、房产、交通、建筑、国土资源、环保、园林、历史、旅游、水利、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保护规划、保护名录、保护措施、保护修缮、预保护对象确定等事项进行论证或者评审,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