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保护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或者代表性传承人不履行规定义务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保护单位或者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另行明确保护单位,重新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