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利用井盐历史文化资源,应当与其历史价值、文化内涵、原有功能、内部结构相适应,不得改变井盐历史文化资源原状。

列入井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的国有纪念建筑物、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民间井盐历史文化资源利用方案,应报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