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再呈现活态文化特性或者无法传承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记录该项目的核心内容和独到技艺,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确实无法存续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将其退出本级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