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市、县(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安监、交通、环保等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和时间。

因运输目的地等特殊情形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道路的,应当事先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指定行车路线和时间,并发给临时通行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