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