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农牧民进行宅基地建设的,应当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四邻协议和房屋用地四至图等有关材料;
(四)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农牧民在历史文化名村和古村落保护范围内进行住房建设的,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
法律、法规对住房建设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消防、抗震、防雷、防洪等有明确要求的,农牧民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