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金田起义遗址的利用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制定金田起义遗址保护预案,尊重历史、地方民俗风情,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金田起义遗址的合理利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服务,并对金田起义遗址的合理利用进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