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绿化、环卫、景观等市政杂用水应当计量交费。

绿化、环卫、景观等市政杂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当使用再生水洗车,其他县(市、区)逐步实行再生水洗车。使用的再生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居民住宅小区、单位的景观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的,不得使用城市供水。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制售水机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资格,单独装表计量,并安装尾水回收设施,对尾水进行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