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业,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