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