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合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二)协调或者组织实施传统村落风貌改造、保护发展项目;

(三)完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四)协助做好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保存和传承工作;

(五)落实消防安全、白蚁防治等安全防护责任;

(六)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