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工矿区废渣、尾矿的全面治理,系统修复矿区的土壤和植被;重点治理河路口矿区、铜山岭有色矿区、涛圩西山化工厂等历史工矿区。

工矿区的工业用地须进行生态修复后才能进行再开发利用。禁止未经生态修复的污染场地进入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Local Regulations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0, 2019